網路行銷概念

想要網路創業,我該先做什麼?

星期二, 六月 17th, 2008

你應該擬一份網路創業企劃書 or 網路行銷企劃書,但是在這之前,
我更建議先做一件事 - 體驗一下「簡單的電子商務」經驗
什麼是「簡單的電子商務」經驗?就是在還沒有架設公司網站之前,先做做簡單的「銷售測試」:把你的產品放在「露天拍賣」賣賣看(因為露天不用手續費),看看消費者有沒有反應;把你的產品訊息放在 Kijiji免費廣告試試,看看是不是有人有興趣;到 Google 或是 Sina 申請部落格(不用錢),先發表幾篇關於產品介紹的文章,再到處宣傳一下,看看訪客有何評論,以上三個動作,看起來有點「簡單」又「無味」,但是這可是實實在在的銷售測試。不是花大錢架站之後才想著如何和消費者溝通,和消費者做做溝通應該是網路創業之初就該開始做做。
一些小測試,會讓你對網路行銷的體驗更「實際」喔!
「簡單的電子商務體驗三部曲」
1.利用免費平台拍賣商品
2.利用免費廣告平台發佈產品訊息
3.利用免費的部落格平台做「部落格行銷」

行銷大師的巨作 - 不敗行銷的心得

星期六, 六月 14th, 2008

大師傳授22個不可違反的市場法則
Al Ries&Jack Trout 著/蕭富峰 譯
1.領先法則———-與其訴求你產品比家好,不如搶先進入某各市場
2.類別法則———-如果你無法搶先進入某個產品的類別,試著建立一個你可以搶先進入的新類別
3.心智法則———-與其第一個進入市場,不如第一個進入消費者的腦海裡
4.認知法則———-行銷運作並非一場產品戰,而是一場認知戰
5.焦點法則———-行銷運作最具威力的觀念,就是在潛在顧客的腦海裡,占有一個自己獨享的字眼
6.排他性法則——-在潛在顧客的腦海中,兩家公司不能同時佔有相同的字眼
7.階梯法則———-你所要採行的策略,完全是你所佔有的階梯位置而定
8.二元法則———-長期而言,每個市場都會有變成雙雄爭霸的局面
9.反向法則———-如果你正瞄準第二品牌,你的策略將深受領導者的影響
10.分裂法則———隨著時間的推移,一個產品將會進一步分裂成兩個或以上的產品類別
11.長期觀點法則—行銷效果在長期才能見真章
12.品牌延伸法則—行銷人員經常面對一股難以抗拒的壓力,要求他們延伸既有品牌的價值
13.犧牲法則———想要有所得,就必須要有所失
14.屬性法則———對每一個屬性而言,都會有一個相反的.有效的屬性存在
15.坦承法則———當你坦承一項缺點時,潛在顧客將會主動幫你補上一個優點
16.單一法則———在每個情境中,只有單一行動會導致真正重大的結果
17.不可預測法則—除非競爭者的計畫是你草擬的,否則,你根本無法預測未來的發展
18.成功法則———成功會導致自大,自大則導致敗亡
19.失敗法則———失敗應該是在預期之內的,並在合理的範圍內被接受,而非動輒處罰或責備
20.媒體炒作法則—實際的情況常常和媒體上的報導相反
21.加速法則———成功的計畫並不建築在一時流行上,而是建築在趨勢上
22.資源法則———如果沒有足夠的資源,想法將難以大展身手

有網站流量就會有獲利嗎?

星期五, 六月 13th, 2008

網站有流量,是獲利的必要條件,然而流量卻不是越多越好,如果無法比流量轉換成實際的獲利,太大的流量只是一種負擔。我們看看 Youtube,在還沒有資金溢注之前,創辦人的信用卡也刷爆了,只因為還沒有找到獲利模式。台灣的無名小站也是,因為流量過大,光每個月的頻寬費還是增購硬碟的費用,非常吃不消,兩者最後都是有資金進來,才能有現在的成績,如果網站一味的追求流量,而沒有後續的獲利計劃,會有很大的風險,所以,一個網站的經營,想好如何讓流量轉換成Cash是最重要的。
我覺得經營網站 就像和經營社會企業一樣,要想想「網站」對網路世界有什麼貢獻、創新,但是唯有「獲利」,才能長久的維持。

資訊對稱的網路市場 — 個人財富將重新分配

星期三, 六月 11th, 2008

在過去,「資訊不對稱」是很多人賺大錢的原因。
在過去,因為我認識「工廠」,所以我直接向工廠批貨,以相當有「競爭力」的價格出售給消費者;在過去,因為實體地域限制,我只能知道附近商家的產品價格,也只能和他們買;在過去,因為我擁有別人所不知道的技能,而以高價出售我的技能。
而現在呢??網路讓「資訊不對稱」消失了。如果你不是最低價,如果你不是擁有「獨一無二」的產品,可能都會不淘汰。下面有舉三個例子:
當你想買書時:到 findbook.tw 比比所有網路書店的書價
當你想從一般產品時:到 balafind.com/ 比比網拍和其他購物商城的產品價格
當你想出國訂機票時,到 www.funtime.com.tw 比比機票價格
看看這三個例子,你就知道我在說什麼了。

網路上,你只有兩種商品

星期三, 六月 11th, 2008

一、和別人一樣的商品:所謂和別人一樣,不是指「一模一樣」,而是在消費者眼中沒有什麼差異性。我舉個例子,今天你賣自家的滷味好了 在還沒「吃」之前,所有的滷味都是一樣的,不是嗎?你賣美容產品,還不是脫離不了那些成份,難道你發現了新成份嗎?這是所有網路賣家遇到的最大問題,也是很多人不賺錢的最大原因。如果你的商品屬於此類,不要太傷心,只要運用卓越的行銷策略,還是可能在網路上大放異彩的。(PS:到網拍看看,就知道有多少一模一樣的商品了)
二、和別人不一樣的商品:恭喜你了!!你的商品如此的特別,因為消費者沒得比價,所以你可以完全主導價格,你不用在陷入悲慘的「紅海市場」,你可以獲取超額利潤。
(PS:之前有朋友問我:他的朋友跟別人批貨,在擺地攤賣衣服,可不可以做網拍還是其他形式的網路生意 @@,我真不知道怎麼回答他)